文章摘要: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中国汽车知识产权第一案”。案子说的是浙江吉利和日本丰田两家公司关于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纠纷案。称这个案子为第一案,很大的原因是因为这个案子的一纸判决将可能影响到整个汽车行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中国汽车知识产权第一案”。案子说的是浙江吉利和日本丰田两家公司关于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纠纷案。称这个案子为第一案,很大的原因是因为这个案子的一纸判决将可能影响到整个汽车行业的战略和发展。
此案原告为丰田汽车公司,该公司认为吉利公司在生产的汽车上使用了“美日”图形的商标,已经涉嫌侵犯丰田公司的商标专用权,两个汽车标志很相近,吉利公司利用丰田的知名度,使消费者造成混淆,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作为被告的吉利公司也立即反驳,买汽车不是买袜子,消费者都是很谨慎的,你们谁见过一个消费者要买丰田车,却错买了吉利回家。
两方在法庭相持不下,丰田随时世界知名的汽车和发动机生产厂商,但是吉利公司在我国汽车业也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让审判这个案子的法官也压力山大。最终,经过法庭慎重考虑,综合和丰田汽车特点,知名度商标图形等等因素并与吉利汽车进行差别程度对比,认定吉利汽车跟丰田汽车的标志并没有近似,也并没有引起消费者的混淆,所以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求。
经过这场“中国汽车知识产权第一案”,吉利的老总发言说,如果我们不是有自主研发的发动机,吉利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面对如此强大的敌人,吉利也许只能在没有发动机供应的环境下消失殆尽了。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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